近年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山西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美丽山西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蓝天白云、青山绿水逐渐成为三晋大地常态。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
刚刚过去的国庆节假期,山西省的旅游业备受关注。10月6日,陕西游客马淑敏和朋友从各个角度拍摄了万荣飞云楼,蓝天白云下,飞云楼更显巍峨壮观。近年来,良好的环境成为山西省靓丽的生态名片,为文旅业助力添彩。网友纷纷在相关网站点赞留言:“山西处处是风景”“太行山打开美丽画卷,迎接各路游客”……
好的生态环境离不开坚实的监测手段,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生态环境监测中的关键指标是生态环境良好与否的客观反映。比如公众日常十分关注的PM2.5,主要来自于燃煤、机动车尾气、工业排放等。数据显示,2023年与2022年相比,山西省PM2.5平均浓度下降2.6%,较2020年改善19.6%,创历史最好水平。此外,2023年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48,同比下降0.2%;扣除沙尘异常超标天后,优良天数比例为76.0%;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9%,连续三年稳定控制在1%以内。
去年以来,山西省积极推进生态监测现代化体系建设,有步骤、有计划、分批次推进省、驻市、市(县)监测机构监测能力建设。继续完善全省生态监测网络,加快推进重点乡镇、重点工业园区、城市声功能区和入河排口等专项监测网络建设,推进山西省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建设,监测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持续提升。强化高水平监测业务支撑,围绕“真准全快新”,切实提高监测质量和效能,建立全链条、全时态、全周期的数据监测报告制度,充分发挥监测数据“评估、预警、溯源”作用,客观准确反映生态环境状况变化趋势,及时发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有效支撑管理决策,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同时,持续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加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开展常态化风险排查工作,完善健全人为干扰监测行为防范和惩治机制,严厉打击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筑牢高质量监测数据根基。
扎实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生态保护工程
秋日的晋中市祁县昌源河国家湿地公园里,芦苇荡漾,鸳鸯缓缓游过,岸边的步道上人流不断,一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景象。附近刘家堡村村民王利明告诉记者:“湿地公园经过几年建设越来越美了,我们就住在附近,平常没事都会骑车过来,春天放风筝,秋天看树色。”
晋中市大力实施污水处理厂尾水综合利用项目,将再生水资源进行再利用,祁县污水处理厂每天处理的约1.8万吨中水,就全部回用到昌源河国家湿地公园,用作生态补水。
近年来,山西省紧盯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领域,全力打好“一泓清水入黄河”生态保护工程攻坚战,把实施“一泓清水入黄河”生态保护工程作为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的重要抓手,共谋划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城镇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及提质增效等十大类工程285个项目,计划通过三年工程实施,实现到2025年山西省黄河流域国考断面稳定达到三类及以上优良水质,切实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通过工程实施,环境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生态修复治理扎实推进,2023年全省参与评价的94个国考断面中,优良水质断面88个,占比93.6%,同比上升6.4个百分点(增加6个断面)。黄河流域参与评价的59个国考断面中优良水质断面占比90%,为山西省历史最好成绩。
今年是“一泓清水入黄河”生态保护工程的关键之年。现阶段山西省相关部门正在抢抓施工黄金期,加强统筹组织,强化要素保障,挂图作战、攻坚克难,解决工程中的难点,推动工程在年内全部开工。同时,紧盯国考断面水质改善目标,坚持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双管齐下,对在建的工程把好质量关,对已完工的工程强化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取得预期效果。
美丽山西迈出坚实步伐
国庆假期,来自北京的游客马俊霞一家穿行于平顺县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感受巍巍太行的美丽景色。她告诉记者:“家里有亲戚在平顺县,早就听他们念叨,近些年平顺以太行一号旅游公路为纽带,进行绿化、净化、美化,推进‘生态修复+旅游产业’,不仅环境得到改善,百姓生活也越来越好。”
美丽山西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实际行动与鲜活实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今年4月,省委、省政府对标美丽中国建设要求,结合山西省实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各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实施意见明确了三个阶段目标,即:到2027年,美丽山西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到2035年,美丽山西基本建成。展望本世纪中叶,美丽山西全面建成。
山西省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不断健全生态文明管理体系。在全国率先设立省市县乡四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强力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形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文明目标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排污许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一系列制度体系。
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持续开展生态修复治理,积极探索和积累美丽山西建设试点经验。“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全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41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1.78%。深入推进“两山七河五湖”生态修复治理,完成汾河中上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项目。因地制宜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人工造林规模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一。积极开展美丽中国建设试点示范,截至2023年,山西省15个县市区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8个县市区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程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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