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牛安春 刘延正)中泰红牛纷争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一次,双方又使出了“杀手锏”。泰国天丝拿出一份最高人民法院驳回泰国华彬以股东代持协议为证据,请求变更中国红牛工商登记信息的判决裁定,怒怼中国红牛冒用“红牛”商标侵权行为。中国红牛方面则咬定“50年协议”规定的独家经营权,斥责泰国天丝在中国市场经营红牛饮料属于违约行为。双方都切中对方要害。
中国红牛发布声明
最终结局未定之前,其实对中国消费者来说,大家更关注红牛在中国的未来发展。
中国红牛29年捧红“红牛”
红牛作为功能饮料之所以能在中国市场崛起,严彬是背后关键人物。
时间倒回到20世纪90年代,华彬集团创始人严彬经人介绍认识了泰籍华人许书标。彼时,许书标一直有个心愿未了,他想将自己在20世纪70年代发明的饮料“Krating Daeng”推向中国市场,尽管他在1993年与“赤子模范”张光利合作在海南建设了“海南红牛”工厂,却因拿不到原卫生部的生产许可而不能生产。
许书标遭遇的这一卡脖子难题,因结识了严彬而迎刃而解。事实上,原卫生部不批复“海南红牛”工厂生产红牛饮料,是因为其配方标准不符合中国市场。根据中国红牛近日发布的声明显示,1994年11月1日,海南红牛向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出的“红牛饮料产品标准”共含有10种成份,但1995年3月13日卫生部批复仅批准了5种成份,并要求降低使用量,特别是红牛饮料所必须的重要成份“牛磺酸”没批准,这是许书标没法接受的,他认为卫生部批准的5种成份和使用量会直接影响红牛饮料的功效,不符合红牛饮料产品设计的初衷,因此海南红牛在中国迟迟不能生产红牛饮料。
1995年3月结识严彬之后,许书标的愿望在一年后得以实现。在这一年多的时间内,严彬成功促成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和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自己合作,三方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即中国红牛公司。正是依托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和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支持,中国红牛公司才成功拿到原卫生部批文。
这其中,严彬和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会同当时的原卫生部食品监督检验所、中国食品添加剂协会、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原卫生部卫生监督司等专家进行了一场技术论证会,最终才将牛磺酸、咖啡因、维生素等营养及添加剂的含量确定了一个既安全又有功效的标准。
1995年3月29日,中国红牛公司成功获得卫生部行政许可批文,可以生产“维生素功能饮料”,但对维生素功能饮料的各营养素含量有严格规定,其中牛磺酸最大使用量为500mg/kg、肌醇最大使用量为230mg/kg、氰钴胺最大使用量为15mg/kg、维生素B6最大使用量为4mg/kg、咖啡因最大使用量为200mg/kg。
1996年8月,中国第一罐“红牛”饮料产品成功下线,使用的专属商标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由泰国天丝提供的“RedBull”英文商标、深圳中浩集团从金华斗牛游乐中心购买的“斗牛”图形商标及汉字“红牛”商标。
1997年,中食公司、深圳中浩退出合资公司,将股权及包括商标权益在内的全部权益转让给泰国华彬集团。1998年,中国红牛由深圳迁址北京,经过吸收合并,注册为北京红牛。严彬率领华彬集团展开一系列赛事营销,红牛产品在中国市场一骑绝尘,到2012年,其销售规模首次突破百亿大关,在功能饮料市场占据的市场份额高达82%。2015年,红牛迎来发展巅峰,销售规模达230亿元。
泰国天丝不满足于商标授权收益
眼看红牛饮料在中国市场节节攀升,中国红牛也坐上中国功能饮料头把交椅,泰国天丝坐不住了,从2016年8月起开始以商标侵权为由起诉中国红牛及其委托加工生产厂、经销商等,要求上述主体停止使用“红牛”商标。双方的诉讼大战也由此拉开帷幕。
这场拉锯战持续4年后,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裁定“红牛”商标所有权归泰国天丝。有了最高院的这一纸判决,泰国天丝从2020年开始,对“侵犯”红牛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举报,波及大量中国红牛的经销商群体。同时,一些中国红牛的供应商,譬如奥瑞金也被牵扯其中。
在中国红牛近日发布的声明中不乏这样的描述:“最为恶劣的是,泰国天丝用诉讼手段恐吓中国红牛经销商,并且欺骗行政机关对大量销售末端的个体户没收货物和罚款,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而且助长了随意损害小微企业利益的不正之风。”
与此同时,泰国天丝趁机推出多款红牛产品。截至目前,据不完全统计,泰国天丝的红牛产品至少有24种,在中国市场较为常见的有250毫升金罐装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以及400毫升装红牛能量饮料等。而这些都是2019年以后才陆续上市。
中国红牛主要经营两款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产品,包括250毫升金罐装和250毫升高罐装(牛磺酸强化型)。而泰国天丝趁机推出的多款“红牛”饮料配方和含量有很大区别,此“红牛”非彼“红牛”,中国消费者喝了29年的中国红牛是功能饮料,而泰国天丝推出的风味饮料是普通食品。
很显然,泰国天丝早已不满足于从商标授权收取收益,不甘心只做个香料供应商,收取固定回报利益及原料费用。想用一罐自己生产的红牛,替代消费者喝了29年的中国红牛。
中泰红牛由交好转向交恶,关键转折是2012年许书标的去世。许书标去世后,其子许馨雄接掌天丝集团及红牛在东南亚和中国的业务。作为泰国天丝集团的现任CEO,许馨雄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天丝集团对中国市场的投资是长期的,目的是实现长期的成功,而不是短期获利。他强调本地合作伙伴的重要性,通过与代理商合作快速搭建渠道体系,以实现产品的创新、产能提升和品牌形象的建立。值得注意的是,泰国天丝北京新厂选址在怀柔区,这里正是华彬最重要的生产基地,似乎在暗中交锋。而天丝红牛在中国最重要的代理商曾是负责中国红牛全面工作长达10年的总经理另起炉灶组建的。
50年的《协议书》是关键证据
协议书为什么是50年?资料显示,按照1990年代通行的《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实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1991〕外经贸资发454号)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因此,中泰双方在合资协议中约定合营期限为30年;此后,工商部门在中国红牛的营业执照中仅批准了20年的营业期限。对此,中泰合营方则在并行的公司章程中约定,到期经董事会一致决议延展。
当时的中国市场上,尚无功能饮料这一品类,消费者对此类产品并不了解,市场前景也并不明朗,想要推出这么一款产品需要巨大付出和努力。但考虑到红牛生产许可以及这枚商标来之不易,各方才签订了50年《协议书》,保证合资公司50年内在中国境内独家生产和销售红牛饮料。而且在之后的多年合作过程中,许书标与严彬始终恪守承诺,按照50年《协议书》约定获取各自利润。
对于近期中泰红牛舆论热点,朱丹蓬表示,诸多事实证明,由于历史原因,中国红牛有独特的合营模式和商业安排,合资公司具有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在中国独家经营的权利;天丝集团提供香精香料原材料和商标并从中获利;华彬集团与许氏家族组成大股东相互制约,并由华彬集团负责合资公司运营,独自承担风险。这些都是基于红牛50年《协议书》的商业安排,合营各方相互依存。在明知且允许中国红牛有多家工厂和销售公司情形下,泰国天丝还要发起舆论战斥责华彬集团“体外循环”,已经有悖诚信原则,甚至在混淆视听、欺骗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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